作者:陈辉珍近日,农业局就今年第一批次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了数量核查工作。 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器具。 按照“农业水环境治理”和“绿色农业强省”总体要求,今年,苍南县对行政区域内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 全面开展回收处置。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以“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主体回收、乡镇属地管理、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机构处置”为主要模式,着力助推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力求达到农药(兽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乱扔乱弃现象基本杜绝,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回收率80%以上、处置率100%的目标。 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主动。各农药(兽药)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按包装瓶和包装袋分类打包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一切应记录的台帐。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各自辖区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宣传指导、回收归集、督促检查等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流向监督,防止农药废弃包装物流入其它废品收购市场;督促本辖区内各农资经营店及时回收归集、安全储存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县环保局与县财政局也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目前,第一批废弃包装物已经到达归集运输单位,并经县农业局现场验收确认数量,即将进入下一步的无害化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