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重点海产养殖区水环境质量通报 (2018年第二季度) 三 明 市 农 业 局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印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点海产养殖区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108号)及2018年福建省内陆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内陆重点渔业水域的环境安全,及时掌握重要养殖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故引起的渔业经济损失,在街面水库(海产品库)、安砂水库(海产品库)、水东水库(海产品库)布设14个监测站,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现场监测和常规水质监测:网箱养殖情况、水面漂浮物情况、水色、嗅味、水温、透明度、溶解氧和pH值,氨氮、亚硝酸氮、叶绿素a、硫化物,全年监测12次,每月10日开展;洪水台风季节和秋冬交替季节,加大监测频率,3---10月,每月26日加测1次。按照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18年4—6月三明市重点海产养殖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经分析评价通报如下:一、三明市重点海产养殖区水环境质量概况 监测结果表明: 第二季度三明市重点海产养殖区渔业环境质量良好, 溶解氧、硫化物、氨氮、亚硝酸氮等主要指标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二、存在问题分析安砂水库(海产品库)(永安段)PH超标,主要原因是安砂水库(海产品库)水位下降水面漂浮物、水中藻类大量繁殖,导致PH过高造成。三、建议为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街面水库(海产品库)库(海产品库)区网箱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街面水库(海产品库)养殖水域规划的通知》(明政[2017]8号)有关文件的要求,至2018年6月30日取消整个街面水库(海产品库)所有的网箱养殖;随着网箱养殖整治和规范生产的开展,各级政府监管加强,夏季天气转热,养殖水温上升,海产养殖饲料投喂要科学,保持水质良好。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水域养殖规划,开展海产养殖生产,同时,加大流域工业厂矿污染源等外源性污染的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