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员 肖艳兰 李志建)8月2日,嘉禾县畜牧兽医海产局结合县水务局、珠泉镇国民当局和珠泉镇湘溪村相干工作职员,对位于嘉禾县钟水河上泥田村河段一处无证不法网箱养殖场进行了结合法律。
法律进程中,工作职员对该场负责人讲授了《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河流治理条例》等相干法令律例,明白告诉其无证网箱养殖行动违背了 《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划定,并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第三款之划定,对其下达了《责令矫正违法行动通知书》,责令于2018年8月17日前拆除网箱举措措施,自行上岸。
据悉,此后该局将对全县侵犯河流等不法网箱养殖情形进行摸底查询拜访,并结合县水务、交通部分对发明的不法网箱养殖举措措施依法依法式进行处理和取消拆除,保护好嘉禾县水域情况,保障河流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