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海产研讨所获悉,为增强对地舆标记证实商标的治理,全市制定《烟台海参证实商标应用治理规矩》与《烟台鲍鱼证实商标应用治理规矩》,此后申请应用“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应该经市海产研讨所审核同意方可应用。
本年5月,“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经国度工商总局同意成为海产物地舆标记证实商标。应用“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的产物原产地区范畴: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烟台经济技巧开辟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海阳市、莱阳市、长岛县等11个县、市、区。
申请下证实商标,用好是要害。增强对“烟台海参”“烟台鲍鱼”名誉与花费者好处的维护,依据两个应用治理规矩请求,市海产研讨所是“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申请应用“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的应用人,应向市海产研讨所递交“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的申请表,经由过程审核的申请人须接收相干资历审查和实地考核并缴纳应用治理费。
依照划定,对未经市海产研讨所同意,私行在包装上应用与“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证实商标雷同或近似商标的,将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令律例和规章,提请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查处或向国民法院告状;对情节严重,组成犯法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究查侵权者的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