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刚颁布从2016年8月1日到2017年7月31日时代入口的越南巴沙鱼产物征收反推销税的第14次行政复议(POR 14)的初步成果。
依据美国商务部颁布的初步成果,对两家强迫应诉企业的税率分辨为每公斤0美元和每公斤1.37美元。自愿应诉企业的税率为每公斤0.41美元,全国税率为每公斤2.39美元。该税率远远低于第13次行政复议的税率。
此前,依据第143次行政复议的终裁成果,作为第13次行政复议的独一强迫应诉企业,越南盖趟(Gò Đàng)股份公司被征收每公斤3.87美元的反推销税,同时对越南其他企业征收同样的反推销税,并成为有史以来最高的税率,比之前的第12次行政复议税率增添了4.6倍。
越南海产加工与出口协会和越南巴沙鱼出口企业已向美国国际商业法院提告状讼,从而请求美国工商会提出关于POR13的准确及公道的税率。估计,2019年1月,美国工商会将颁布关于第14次行政复议的终裁成果。但初步成果被视为越南巴沙鱼出口美国市场的积极旌旗灯号。
据越南海产加工与出口协会的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越南巴沙鱼对美国的出口额达1.96亿美元,占越南巴沙鱼出口总额的19.6%,较2017年同期增加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