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雄县国民当局宣布关于制止所辖白洋淀水域海产养殖的布告,布告指出,所辖白洋淀水域不得进行海产养殖,已经养殖的,务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自行肃清养殖举措措施↓↓↓
雄县国民当局
关于制止所辖白洋淀水域海产养殖的布告
为确保白洋淀行洪、航运和生态情况平安,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国民共和国河流治理条例》《内河交通平安治理条例》等法令律例的划定,特布告如下:
一、雄县所辖白洋淀水域不得进行海产养殖,已经养殖的,务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自行肃清养殖举措措施。过期不肃清的,依法强行肃清。
二、白洋淀所有水域均为国度所有,淀内国有水域未经同意一律不许发包,有关村私行发包水面的,一律视为无效,同时依照有关法令、律例严厉究查有关职员的义务。
三、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划定:对河流、湖泊范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依照谁设障、谁肃清的原则,由防汛批示机构责令期限肃清,过期不肃清的,由防汛批示机构组织依法强行肃清,所需用度由设障者承担。
四、对妨害国度工作职员依法履行公事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的划定赐与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五、本布告自觉布之日起施行。
雄县国民当局
2018年9月17日
此前,安新县国民当局也宣布了关于制止白洋淀海产养殖的布告↓↓↓
安新县国民当局
关于制止白洋淀海产养殖的布告
为确保白洋淀行洪、航运和生态情况平安,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国民共和国河流治理条例》《内河交通平安治理条例》等法令律例的划定,特布告如下:
一、安新县所辖白洋淀水域不得进行海产养殖,已经养殖的,务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自行肃清养殖举措措施。过期不肃清的,依法强行肃清。
二、白洋淀所有水域均为国度所有,淀内国有水域未经同意一律不许发包,有关村私行发包水面的,一律视为无效,同时依照有关法令、律例严厉究查有关职员的义务。
三、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划定:对河流、湖泊范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依照谁设障、谁肃清的原则,由防汛批示机构责令期限肃清,过期不肃清的,由防汛批示机构组织依法强行肃清,所需用度由设障者承担。
四、对妨害国度工作职员依法履行公事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的划定,赐与处分,情节严重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五、本布告自觉布之日起施行。
安新县国民当局
2018年9月9日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治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团体
监制:李长斗
起源:雄县广播电视台安新县国民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