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警方抓获‘渔霸’,我们此刻又可以进行正常的鱼虾买卖啦!”今天,从益阳南县到常德安乡做鱼生意的张老板很是高兴。现在,地属洞庭湖湖畔湘鄂鸿沟的常德安乡县,小鱼小虾市场又呈现了车水马龙的气象,外埠商贩再也不怕有人逼迫买卖了。
工作要从往年5月说起。那时,安乡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多名本县和外埠的鱼商贩报案,他们遭到刘某文、刘某友、严某兵等人勒迫,被强行请求签署了一份《安乡县海产收购发卖运行协定》,协定中的条目均属霸王条目。该案引起了安乡县国民当局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立高度器重,唆使抽调干警成立专案组,期限侦破此案。
经安乡县公安局专案组***查询拜访,刘某文、刘某友、严某兵三人“主管”的安乡小鱼小虾买卖市场,由刘某文负责收鱼、卖鱼,决议收进、卖出的鱼价,刘某友负责市场治理,严某兵负责记账算账,为了把持外来鱼贩私行与安乡小鱼贩买卖,涉恶团伙成员以强行收取押金,甚至跟踪、巡逻、守候、口头要挟及殴打多种方法,多次进行逼迫买卖,买卖金额达45万元,严重损坏了安乡小鱼小虾市场的买卖秩序。经由过程20天周密侦察、深度摸排、查询拜访取证,锁定重要犯法嫌疑人,并于昔时6月21日至22日,抓获该团伙重要犯法嫌疑人刘某友、刘某文、严某兵。
本年3月14日,安乡县国民法院以逼迫买卖罪分辨对刘某文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分金国民币两万元;刘某友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分金国民币1万元;严某兵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分金国民币5000元。该团伙成员违法所得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记者 王智芳 通信员 刘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