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7月,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龙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漳州开发区大径海域巡查时发现一艘捕捞渔船(漳招径012),随即登船检查,经现场勘验,该渔船上配备柴油发电机、电脉冲发生器、金属电极开关及连导线,初步认定该渔船涉嫌电捕,后经调查取证以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所评估认定,该渔船在禁鱼期非法捕捞属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随后,执法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查处。
此次案件的顺利移交标志着我区渔业执法领域“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成功,有效震慑非法电鱼违法行为。(出处:漳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