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琼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万鄂湘率队检查 李家洋参加 刘赐贵沈晓明与检查组座谈
10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琼开展执法检查。期间,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与检查组一行在海口举行座谈。
万鄂湘对海南坚决贯彻渔业法以及渔业产业发展成效予以肯定。他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万鄂湘强调,渔业法是实施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根本制度遵循,贯彻实施好渔业法对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发展意义重大。海南要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现代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在贯彻实施渔业法中,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深化海洋渔业管理合作,持续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为全国树立新的榜样。
刘赐贵对执法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海南贯彻实施渔业法的情况。他说,海南是热带岛屿省份,渔业经济在全省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水产养殖业规划管理,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深入开展渔业监督执法,加强捕捞业监管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推动渔业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下一步,海南将站在建设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海洋强省、精心呵护南海生态环境的高度,深入推动渔业法贯彻实施,整改突出问题,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推动海南渔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在琼期间,先后深入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海南热带海水良种繁育中心、海南勤富实业锦山罗非鱼养殖基地、临高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海南翔泰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检查调研渔港规划建设和渔业捕捞、水产种苗繁育、淡水和海水养殖、水产加工及渔民生产生活等情况,并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家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委员王超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委员陈平华、葛会波,以及省领导胡光辉、何西庆、刘平治等分别参加上述活动。(记者尤梦瑜 彭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