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两名合伙购买渔船和电鱼设备
在禁渔期出海电鱼的三亚市民哈某和刘某
被三亚市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今年7月,三亚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执法人员查获一艘正在底拖网作业的无船名船号渔船,登船检查后发现了发电机和连着渔网的电线等电鱼设备以及渔获,随后将船上的哈某和刘某移交给三亚海警局处理。
经调查,二人都是有多年经验的渔民,此前合伙购买了渔船和电鱼设备,在明知当时正值2019年度南海区伏季休渔期内及禁止电鱼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先后进行了3次电鱼作业并捕捞到约4市斤渔获,并且作业海域属于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
三亚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哈某和刘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止底拖网作业区域使用电鱼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新闻多一点
根据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有关规定,5月1日中午12点起,南海进入伏季休渔期,时间为三个半月。
南海伏季休渔自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休渔期间,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以及定置作业均要休渔。此外,内陆水域也实行禁渔,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在“两江一河”(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的干流江(河)段,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即使开渔后,部分海域禁止使用底拖网等作业方式,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更是一律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三亚广播电视台综合自南国都市报、三亚检察
编辑:陈思宇
审核:李宁文、袁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