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已经实行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在长江流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确保‘禁得了、稳得住、保民生、不反弹’。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长江流域以20%的国土面积,养育了全国40%多的人口,创造了全国40%多的经济总量,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根据规定,从2002年-2015年,荆州市长江水域实行4-6月份的禁渔期制度,2016年至今,全市长江水域实行3-6月份的禁渔期制度。长江荆州段禁渔范围上起松滋车阳河,下至洪湖新滩口,贯穿全市八个县(市、区),45个乡镇,禁渔范围除长江干流外,还包含松滋河、藕池河、虎渡河、调弦河、内荆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和洪湖大湖、洈水水库等水域。十几年来,荆州扎实开展长江禁渔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渔民有保障”的禁渔目标。
今年9月,荆州市确定禁捕目标:2019年底,完成全市22个保护区2753艘退捕渔船、5506名退捕渔民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完成全市长江干流483公里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795艘渔船、1590名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的禁捕,禁捕结束后的管理届时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市内长江流域其他重要水域,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禁渔期、禁渔区的,继续按原要求执行,需新设禁渔期、禁渔区的,由水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实施。
荆州市共有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列入国家、省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名录范围。根据相关规定,自2018年7月15日起,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庙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2018年10月31日,全市22个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2019年底前,全市完成22个保护区退捕渔民渔船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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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901汽车广播综合发布
编辑/王治鸣
来源:江汉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