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捕
我市已出台相关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已经实行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在长江流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10月25日下午,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相关工作情况。
工作目标
今年9月份,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禁捕的工作目标:2019年底,完成我市22个保护区2753艘退捕渔船、5506名退捕渔民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完成我市长江干流483公里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795艘渔船、1590名渔民退捕。
补偿措施
据介绍,为进一步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禁捕方案明确要求,把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渔民利益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因地施策,制定渔船回购、捕捞权收回和渔民过渡性生活补贴等方案,切实保障退捕渔民基本生活,积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据市水产局局长黄服亮介绍,2019年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以来,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安排我市1.3251亿元,其中洪湖市5886万元,监利县4317万元,石首市2492万元,纪南文旅区556万元。
清理整顿
为保障荆州长江水域重点水域禁渔制度落到实处,市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渔政执法机构与公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捕区域内违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电、毒、炸鱼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密眼网、迷魂阵、深水网等违法违规渔具,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确保禁捕效果。
新闻多一点
十年全面禁渔刻不容缓
这一空前严格﹑正在积极推进中的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出自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有偿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份方案的出台﹐为长江摆脱‘无鱼’等级带来了希望。”鱼类学家﹑中科院院士曹文宣说。
江若无鱼何以渔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保护好长江的生物多样性﹐事关国家的生态安全与长远发展。
然而﹐由于长期受到多种人为干扰的影响﹐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已经严重衰退。“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介绍﹐如今“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资源量已大幅萎缩﹐种苗发生量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产卵量从最高1200亿尾降至最低不足10亿尾。部分渔民为了获得捕捞收益﹐开始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竭泽而渔﹐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十年禁渔刻不容缓
“为什么是十年?以‘四大家鱼’为例﹐它们通常生长四年才性成熟﹐连续禁渔十年﹐这些鱼类得以有二到三个世代的繁衍﹐种群数量能够显著增加。”曹文宣说。
实际上﹐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我国已经长期实行了禁渔期﹑禁渔区等鱼类资源保护制度。自2003年以来﹐长江全流域实行每年三个月的禁渔制度。
“但经过三个月的休渔﹐7月1日开捕后﹐过去三个月的繁殖成果很快就被消耗殆尽﹗许多鱼刚刚出生两三个月就被捕捞上岸﹐鱼类种群依然无法繁衍壮大。”曹文宣感慨。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赵进东接过曹文宣的大旗﹐继续呼吁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如果全面禁渔工作能够真正做好﹑严格执行﹐或将成为许多长江水生生物命运的转折点。”
长江保护未有穷期
全面禁渔是否会影响老百姓吃鱼?
据统计﹐长江干流每年的天然捕捞量已从1954年的42.7万吨降至近年的不足10万吨﹐与此同时水产养殖业蓬勃发展。相较于每年超过6000万吨的全国水产品总量﹐如今长江干流的天然捕捞量仅占到其中的0.15%。
“长江已基本丧失渔业生产价值﹐捕捞渔业退出长江不仅不影响老百姓吃鱼﹐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说。
根据《方案》﹐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渔民渔船调查摸底﹑补助对象资格和条件核实﹑禁捕安排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落实。
记者赵叶秋 通讯员雷代敏
编辑:黄德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