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 实习生赖一田)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出台《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并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生产取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同时,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方案提出,我省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2020年农药使用量比2016年减少15%。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完成8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推动100个在用县级以上水源地实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监控。
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基本实现现有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全覆盖,新建、改扩建的单位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加强公安、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对于涉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犯罪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此外,我省还将探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保健食品整治内容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