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新区各部门切实提升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以为民服务解难题为目标,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新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切实守护新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保健食品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90余家
日前,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对辖区内保健品专营店、综合超市、偏远地区酒店等较高风险的保健品相关经营者列出清单、摸清底数,保障新区市民的身心健康。
在执法检查行动中,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解放路商业街健民大药房,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是否有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90余家、立案1起。同时,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整治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对滨海新区范围内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目前共抽检100批次,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压实了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扩大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力度和范围,切实提高了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把专项行动融入日常监管中,严防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威胁辖区百姓健康,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
聚焦食品摊贩商超
严格早餐车备案管理
日前,新区出台加强食品摊贩和商超现场制售监管工作措施,进一步严格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和早餐车备案管理,规范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资格,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据了解,新区将加强食品摊贩主体准入工作,压实食品摊贩主体责任。其中,在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方面,新区将督促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申请摊贩备案,应备尽备,取得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销售摊贩定义备案食品销售类摊贩。鼓励和支持食品摊贩升级改造提升经营条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在严格核准食品摊贩经营项目方面,新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经营项目,严禁食品摊贩经营婴幼儿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白酒等高风险品类。严禁食品制售摊贩从事网络订餐经营。
同时,新区将严格早餐车备案管理,依据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出具的《早餐车(亭)摊位分配通知单》,受理食品摊贩备案申请。新区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规范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其中,食品经营者利用其他食品销售者的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须单独取得所在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
聚焦药品
启动2019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日前,新区启动2019年“安全用药月”暨《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科学识药、理性选药和安全用药的意识。
据悉,此次活动以“安全用药、良法善治”为主题,现场组织执业药师进行专业指导,就安全用药、老人儿童孕妇用药注意事项等问题为广大市民解疑答惑。活动中,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结合“两法”宣贯,新区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在药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
下一步,新区还将继续围绕此次“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持续开展“两法”宣贯工作。融合新媒体开展相关系列宣传工作,向公众推介安全用药实用知识,提升公众科学识药、理性选药和安全用药的意识和素养。同时,让群众进一步了解药品监管的相关政策法规,增进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推进健康滨海建设。(张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