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金玺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47期)》,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12类食品9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2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其中,标称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经营的麻辣香肠,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永辉超市食用农产品第一次抽检不合格。
在10月2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中表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统一采购并销售的芹菜,存在农兽药残留问题,即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而就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天津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清分公司所售卖的水产品黑鱼也是抽检不合格。
对此系列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