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6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假酒案……记者获悉,宁德市开展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案件169起,罚没款共954.74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公安机关已侦办食品类案件42起,涉及猪肉、羊肉、虾、米粿、酒等。
据介绍,今年9月中旬,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6个方面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用“四个最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了解到,联合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案件169起,其中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12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1起,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5起,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5起,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食品案10起,其他违法行为116起,罚没款共954.74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类案件42起,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6起,假酒案3起,有毒有害食品案2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8起,假劣种子案1起,非法经营案2起;11起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涉及农产品主要有猪肉、羊肉、虾、米粿等。(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