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通讯员 王艳)为持续深入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督查,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了《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大督查从2019年11月中下旬开始,2020年1月底结束,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辖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县区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督查,以督查重点为导向,开展现场督查检查,摸排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指出,此次督查重点包括大气污染 冬防 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绿盾 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尾矿库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此次环境保护大督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