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要求,经过全面创建、逐级推荐、审查评议和内部审核,2019年11月28日晚,公安部对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进行命名,金岭派出所成为全省3家,贵阳市唯一一家被命名的基层公安派出所。
“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的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56年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受到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肯定。16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6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枫桥经验”从公安战线发源、从浙江诸暨发端、从之江两岸向全国发展,成为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如何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公安工作中焕发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就是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切入点。今年2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再次展示了“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实践价值。
公安派出所是担负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职责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成为推动“枫桥经验”在全国公安机关生根开花的重要杠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要扎实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一切,都离不开派出所的努力。
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现场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二宏,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交管局局长吴智贤与贵州省首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长合影
金岭派出所赴京接受公安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载誉归来
人民公安报刊登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获奖感言
金岭派出所获奖感言:
派出所以党建为引领,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契机,以“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为抓手,将“枫桥经验”与贵阳得天独厚的大数据建设运用相结合,实现了矛盾化解多元化、打击防控精准化、服务群众精细化的目标。今后,我们将聚焦辖区群众新期待,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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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吴 蓉
来 源:观山湖分局
原标题:《【向人民汇报】金岭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