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意义重大。四川省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长江上游省份,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既是“四川责任”,也是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的“四川机遇”。同时,禁捕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艰巨而复杂、长期而系统的民生工程。
在推动长江禁捕上,我省举措有力。7月19日,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指导方案》,农业农村厅分10个小组分别深入基层指导今年有禁捕工作任务的12个市及县推进禁捕工作。同时,农业农村厅还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各市(州)和绝大部分县(市、区)目前也均出台了禁捕实施方案。
长江禁捕,不仅关系到保护资源、恢复生态,还涉及到渔民发展等民生问题。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省级奖补资金和安排两批中央奖补资金,已落实省级奖补资金9567万,中央已下达我省三批禁捕奖补资金共4.28亿元。相关市、县也积极落实退捕配套资金,据统计,泸州市县两级财政已经落实配套资金3456万元,宜宾落实2796万元,极大推动了当地的工作进度。
据统计,全省2019年度退捕总任务是6470艘,涉及12个市、41个县,其中保护区3199艘、非保护区3271艘。目前,保护区完成1201艘、占保护区任务总量的37.5%,非保护区完成145艘、占非保护区任务总量的6%。(出处:四川在线 记者 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