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12月15日讯(记者唐梦琳通讯员高士友于少飞)14日,东营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会议在东营市委党校召开,11人拟晋升高级职称,18人拟晋升中级职称,31人拟晋升初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的将获得一次性补助8000元。 今年10月,东营市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定试点,山东省13个地市正在推广东营经验。国家农业农村部专程到东营调研考察,人民日报、人民网、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相继进行了报道。2019年全市共申报职业农民职称137人,其中高级20人,中级36人,初级81人(因东营区将自行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定试点,中初级申报人数不含东营区)。12月14日,全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会议召开,经评审,11人拟晋升高级职称,18人拟晋升中级职称,31人拟晋升初级职称。 此次开展的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相较于以往中初级评审,实现了“三个提升”,更加注重评上高级职称农民的使用问题,发挥榜样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 “三个提升”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 由“干得好”向“带得好”提升。根据东营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规定,满足取得职业农民中级职称4年以上、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和能运用先进农业技术,在较大范围内实验、示范和推广,且在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农业骨干技术人才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的,可以申报农民高级职称。其中,入选东营市乡村之星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且专业能力突出,在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直接申报农民高级职称。在评审申报审核环节,更加注重在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农业骨干技术人才、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在面试环节,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模拟培训授课,授课内容为本人从事农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重在考察实际传授带动能力,不仅要求自己干得好,更要讲得好、带得好。 由“重评审”向“重使用”提升。不仅重视职称的评审,更加注重职称农民的使用,获评职称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项义务。获评职称后,将签订《服务乡村振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诺书》,必须承担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技术、参与组织农民技能培训、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五项义务。相较于“自上而下”传授方式的高层次教授和讲师,这些职称农民更加注重“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传授技术,更容易被广大村民接受,更加“接地气”,更加“重实用”,也更加“见实效”。 由“单渠道”向“全渠道”提升。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各服务渠道作用,由单渠道“单枪匹马”向全渠道“协同作战”转变,实现职业农民职称制度与职业技能培训、乡村振兴传统技艺技能大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等的贯通融合,形成制度合力。评选上高级职称的将入选市级乡村振兴专家库和技能培训讲师,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专家服务活动和技能培训,指导帮助乡村基层培养乡土实用人才、破解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推广实用技术、助力脱贫攻坚和助推创新创业,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 坚持创新引领突出因业施策 打造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助推乡村振兴东营样板 建立农民职称制度,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跳出”传统面向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称评定模式,开创性建立了适合农民的职称评定机制,为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了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开拓的“土专家”“田秀才”。填补了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制度空白,为全省乃至全国趟出了一条可复制推广的“康庄大道”。 贴近产业特色定范围,明确“谁能评”。紧密结合东营农业产业特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际,经过充分论证基础上,研究确定了职业农民职称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一方面,在专业范围上,重点突出特色。坚持将职称类别“圈定”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东营传统优势和潜力较大的特色农业产业上,重点对作物蔬菜、经济林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专业人才进行职称评定,避免专业范围“宽泛化”,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在人员范围上,重点瞄准骨干。坚持将参评对象“划定”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既考虑奋战在农业农村一线的“田间能手”,也兼顾从事特色农业产业研究的技术骨干。 贴近农民实际定标准,明确“评什么”。考虑到职业农民大多受教育程度低但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少但实操能力较强的客观实际,“量身定制”了农民职称申报条件,对学历、论文等不作统一要求,重点考察参评人个人品行、技术水平、业绩献和带动能力,确保评出的人员具有专业性、代表性。申报人必须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从事或指导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和效益,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增产增收;坚持以德为先,把申报人员的品行放在推荐评价的首位,不得有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诚信记录、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对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申报人,不受资历等条件限制,可不经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或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在2019年137名申报人员中,18名因业绩贡献突出直接拟晋升中级职称,11名直接拟晋升高级职称。其中既有乡村之星,又有农业劳模、三八红旗手等,具有很强代表性。 贴近行业特点定方式,明确“怎么评”。农民评职称是新生事物,传统的职称评定方式并不适用。为此,东营市大胆探索,科学采取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推荐评审方式。一是基层推。充分发挥镇街党委政府和县区职能部门掌握情况、熟悉“人头”的优势,分级成立了推荐委员会,层层把关,差额推荐,确保推荐质量。二是行业管。发挥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在农民职称评定中的主导作用,由农业农村部门设立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此推进职称“业内评价”,提升业内认同度。三是专家评。科学遴选专家评委,由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深农业专家担任评委。根据工作需要,评委会设立了多个专业评审组,探索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评审。如中级职称评审采取了业绩陈述、面试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民干什么,评委就问什么。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模拟培训授课,授课内容为本人从事农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重在考察实际传授带动能力。 贴近农村发展定政策,明确“如何用”。给农民评职称只是手段,目的是要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为基地,激发农民的创造性、创新性,让职业农民大有作为。一方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其持续进步提升。对取得职称的农民,除给予初级3000元、中级5000元、高级8000元一次性补助外,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银行贷款、产品推介、财政扶持、评先树优等六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享有优选权。另一方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督促其发挥引领作用。将取得职称的职业农民建立专门档案,全部纳入乡土专家库管理,并签订了《服务乡村振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诺书》,明确他们必须承担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用、带头应用先进技术、参与组织农民技能培训、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五项义务。对不履行职责义务的,规定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初步建立起了权利和义务相协调相平衡的管理使用机制。 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体现了新时期对农民职业的尊重,将乡村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利用自身技术和能力,充当“领头雁”和“火车头”,发挥榜样和辐射带动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立足“田间地头”成长成才、共同致富,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人才基础,打造了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东营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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