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0日讯 (通讯员 丁文平 记者 张斌)明知禁止捕捞,一些人竟还知法犯法,干起了非法捕鱼的勾当,结果,悲剧了......近日,胡某等四人因非法捕捞罪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5000元。
常州市魏村派出所民警在魏村长江干流、支流沿岸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江边非法捕捞,将正在利用渔具捕鱼的男子许某、明某、黄某、苏某等四人抓个正着,民警当场收缴了捕捞工具及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并将他们依法传唤至魏村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许某表示自己用于捕鱼的三层刺网是去年年底在渔具店购买的,因为自己平常有捕鱼的爱好,闲来无事就喜欢去江边捕鱼消遣,所以一直就将其放在家里使用。当天,不知是谁提议天气好想去捕鱼,于是几个人就商议去长江边上网点鱼回来吃吃,没想到就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随后,民警对许某等人所用的非法捕捞工具和水产品进行清点,发现其捕鱼的三层刺网属于禁用渔具,并捕获17条鲢鱼,8条鲫鱼,共计3.17公斤。胡某等人明知道长江禁捕期,且长江边上也设有禁渔标志,不能进行水产品捕捞,但他们仍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在“长江大保护”总体战略下,自2020年元旦起将实行全年禁渔,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实施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