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对废弃口罩
实施单独收集
全面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做好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的日常消杀等维护管理。
全面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主要街路清扫频次每天上午2次、下午2次;商圈、农贸市场、火车站、客运站及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增派保洁人员数量,延长保洁时间,实施人工站桩式保洁,确保重点区域各类垃圾杂物得到及时清理;每天对清扫保洁工具及车辆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为作业人员配备口罩、手套和防护服等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一线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是接触生活垃圾的操作人员必要时穿着防护服,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上岗前和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洗手、换洗口罩和防护服等,保持个人卫生。
对固定式和移动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卸料口、墙体、地面、压缩装置及箱体周边每天进行及时消杀,严禁生活垃圾滞留在箱(站)内;强化公共厕所管理,公厕管理员每天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内部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每天对环卫工人休息室、各类工具库房和机修间等区域进行消杀清理,及时清理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对街路两侧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常态化消杀。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增加巡回收集频次,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随产随清;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对废弃口罩实施单独收集,袋装密闭收运,随时消杀。商家生活垃圾做好上门对接收集,缩短垃圾停留时间;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路线。对生活垃圾收集车、垃圾压缩车和牵引车等各类生活垃圾运输处要每天实施消毒处理。各乡镇及涉农街道的农村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发现一处,第一时间清理一处。
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监督做好消杀工作,各作业单位要如实登记消杀记录,确保消杀防护工作落实到位。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
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行严查
25日-26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辖区各类交易市场,特别是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行细查、严控,严密排查活禽贩卖、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大检查力度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企业责任,依法经营,严禁从事活畜、活禽宰杀和交易行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同时对各商场、市场、餐饮行业商户进行检查和提醒,重点检查水产、禽类、肉类销售情况、索证索票情况,要求销售和服务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昨天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82个,市场内经营者362户,超市239个,餐饮单位301家,网上检查网站、网店34个(次)。全市未发现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及交易行为、亦无活禽出售和宰杀现象。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病毒防控药械用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进行保健品效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城乡街道各类食品商超、药械市场开展价格巡查检查工作,近两天全市开展价格检查315次。
同时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接收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件,及时快速受理、依法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实、事事有回音”,最近,通过12315受理涉及疫情的价格投诉举报42件。
截止至2020年1月25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针对疫情防控用品进行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7人次,共检查市场主体1334户。在此期间各分局接到少量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反应个别辖区口罩价格出现小幅度增长,经执法人员检查告诫,并未发现大面积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接到疫情防控用品价格类投诉共计49件,各分局已按照市局部署,及时受理、依法核实、科学处置,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对于通过市局流转办理的17件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
各分局通过约谈会等多种形式,共约谈相关市场主体258家,共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422份,要求各相关经营主体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做到明码标价,坚决杜绝跟风涨价、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督促各相关市场主体着眼大局,保证目前市场疫情防控用品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