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2月9日电(朱柳融)2月9日零时许,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市第3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韦某进行立案侦查。
警情通报显示,韦某,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经商。1月23日,韦某乘动车至武汉返乡,回到兴宾区后,不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居家隔离。但韦某拒不执行,多次到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2月7日,卫健部门确诊韦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同日,来宾市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韦某立案审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布的韦某活动轨迹显示,韦某长期居住武汉华南水果批发市场C区6-8号,离华南海鲜水产批发市场约2公里。发病前从武汉乘坐动车返回来宾,在来宾市兴宾区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居住。回到来宾与家人在家中未做任何防护措施。2月6日其妻张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23日19时,韦某骑电动车到来宾市市民张某明家买酒,在张某明家1楼停留约1小时,期间与张某明接触,两人均未戴口罩。1月23日晚上20时,韦某在来宾市古三安置小区6巷30号该楼后门与龚某尚、龚某坤、梁某海、龚某迪、龚某敏、龚某然、韦某弟等7人喝茶。喝茶期间在场人员均未戴口罩。
1月23日凌晨,韦某、张某某和女儿从古三安置小区出发,一起步行前往古三开元寺拜庙。1月24日下午15时,韦某一家3人骑电自行车回来宾市古沙路其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大弟韦某国、弟媳吴某连、侄女韦某慧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三弟韦某和、三弟媳覃某晟、双胞胎侄女韦惜某、韦丝某、妹妹韦某秀一共15人吃年夜饭。1月25日至27日,韦某多次回其父母家与多人聚餐。
1月28日下午,因其岳母病重,韦某骑电车将妻子张某某送到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泗贯村。1月29日,张某某在城厢镇泗贯村家中守孝,办理丧事期间,张某某与多人接触。
2月8日0-24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来宾市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确诊病例为一家人,与张某某有密切接触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