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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五部门发文:除水产品外,野生动物交易一律叫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2 10:58:59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735
导读

2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郑州海关、省林业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

2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郑州海关、省林业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事宜。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发布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查办了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此次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将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全方位加大对疫情期间全省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取缔和打击力度,对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要以最高标准组织联合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根据《通知》,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对全省范围内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场所周边应当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违反《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全省范围内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相关经营单位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

对于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行为,我省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发挥“12315”、“110”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社会公众。

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局了解到,2月11日,河南省林业局已组织4个工作组,深入郑州海鲜、农贸等综合市场进行明察暗访。(出处:河南政府网综合)

 
关键词: 野生动物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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