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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十五条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5 15:14:44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916
导读

2月15日,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

人民网海口2月15日电(记者 毛雷)2月15日,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既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保供稳价,更要高度重视疫情过后全国市场海南应发挥的作用,全力抓好当前农业生产,不误农时,奋战九十天,把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农”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调品种、扩面积、优结构。各市县要根据主销市场的供需结构和本地实际,制定3个月的种植计划,扩大适销对路瓜果菜品种的种植规模,每个市县发展1-2个优势主导产业。已收获的菜地要尽快安排复种,具备灌溉条件的撂荒地要组织种植冬季瓜菜,不具备灌溉条件的撂荒地要组织种植耐旱品种。加强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落实今年“菜篮子”扶持资金,确保10万亩常年蔬菜基地上图入库、稳定生产。加强田间管理,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新培育10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二、引导养殖业健康发展。各市县要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若干意见》确定的2020年400万头生猪出栏目标,推动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有序复产,对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牧原、新希望、罗山、温氏等24家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安排、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加大肉牛、肉和家禽补栏力度。加快文昌铺前、万宁乌场、乐东莺歌海等渔港建设的前期工作,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丰富水产品市场供给。

三、抓好产销衔接。继续坚持以销促产。各市县要分别与国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点对点”供应机制,与省内外大中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发挥驻省外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办事处作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落实冬季瓜果菜运销补贴及采购奖励政策,提高采购运销积极性。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实行过海“三优先”。支持发展线上销售、社区配送等新消费模式,保障省内“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促进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对接,加大收储加工力度。

四、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组织中国热科院、省农科院、海南大学等组建农业技术服务团,并发挥海南农民云、农业科技110、科技特派员、科技副乡镇长等平台和队伍的作用,深入一线开展种养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落实《疫情期间我省瓜菜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因地制宜编印并发放明白纸,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力度,开展现场培训、微视频培训等,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五、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头企业的帮扶。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引导,逐一走访逐一指导落实好支农各项政策,对带动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较多、效果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采取“一企一策”“一社一策”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落实《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十五条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对贫困户生产的影响,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户采取临时性救助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选准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技术帮扶力度,提高贫困户种养农产品的成活率。把贫困户作为农产品购销保障的重点,继续深化消费扶贫,确保贫困户种得好、卖得出。

七、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建立病虫害每周一报制度,推广生物农药、微生物菌剂等绿色防控技术。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强化屠宰、运输、加工等关键环节监管。扎实开展“春防”,做到应免尽免。执行活禽禁止引入政策,严防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

八、保障农资供应。组织省内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生产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对2020年2月起组织复工复产的农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农资企业2020年1至6月的库存商品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对租赁办公场地和仓储场地有正规租赁合同和发票的农资供应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把农资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必需品保障范围,除必要的对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对农资运输车辆落实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不得拦截农资运输车辆,对承运的企业和车主,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补助。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

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越是关键时期,越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市县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将检测窗口前移,扩大田头检测排查,推动市县级检测站和乡镇检测站加大对源头、集散地及出岛瓜菜的检测。严抓出岛瓜菜的监管,加强新海港、南港及秀英港三大码头出岛检查站建设,严格执行出岛瓜菜100%检测和100%持证出岛制度。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和省级重要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十、加强农业用工保障。各市县及时组织发布农业生产基地和规模养殖场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务工培训,组织农户就近参加瓜果菜采摘、分拣、装卸、运输和畜禽水产养殖等工作。对已完成隔离观察的返琼外省农民工,批准其用工申请。指导规模经营主体互助合作、轮流用工,解决用工贵、用工难问题。重视发挥民兵在恢复农业生产中的骨干作用。

十一、统筹做好农业生产用地、用海和环评保障。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湾外浅海等发展设施农业、畜禽和水产养殖,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如破坏耕作层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划;畜禽水产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并按规定补划。依法核发养殖证,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所划定的禁养区以外的区域,规范核发、应发尽发。统一划定深水网箱养殖区域,统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简化海域审批中招拍挂程序,分期缴纳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开辟禁养区清退渔民申请深水网箱养殖用海绿色通道,简化海域申办手续,一个月内完成海域使用申办。对今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新增的种养业项目,暂缓办理环评手续。

十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以及市县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种养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相关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在3月底前分配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指导市县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继续落实好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禁养区清退渔民新建深水网箱。减免或缓缴农业生产流通和农资供应企业自2020年1至6月份的企业所得税、社保基金、房产和土地建设、城乡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十三、加大农业金融支持力度。银行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授信到期但暂时还款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展期或续贷维持信贷规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压降成本费率,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融资门槛,提高融资额度。继续发挥农民小额贷款贴息作用,力争通过贴息撬动农民小额贷款增幅不低于今年的农民收入增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疫情期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做好无还款能力的扶贫企业、合作社担保贷款的代偿、追偿和代偿损失核销。保险机构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已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和要件,做到应赔尽赔。创新农业保险,结合疫情对农产品生产和价格的影响,完善生猪、能繁母猪、天然橡胶价格(收入)、蔬菜价格等重要农产品保险,提高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风险应对能力。

十四、加强宣传提振信心。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充分认识到,近期出现的农产品产销困难是暂时的,后续的市场空间大、增收潜力足,要坚定信心,抢抓农时,扩大种养规模,做好生产管护,确保全国农产品产销形势发生好转后,我省能迅速组织充足的热带优质农产品供应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十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负责辖区内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要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搞好调剂调运,确保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卖难。公开热线电话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及时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工信、人社、市场监管、银保监、银行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市县的检查、指导、督促,把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脱贫攻坚作战体系、村“两委”等的作用,组织农村地区民兵当好农副业生产的生力军,当好乡村振兴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的突击队,当好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排头兵。

 
关键词: 海南 农产品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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