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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禁不止!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0起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7 14:25:46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1008
导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上下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2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10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上下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2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10起各地查处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

1,2020年1月23日,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市场监管局在对镇巴县商贸城(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庞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查获麂子腿4只、麂子肋条1块、野11只、獾3只、野鸭1只、毛冠腿4个,且庞某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镇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2020年1月26日,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现场检查中,发现城口县艾森广告设计工作室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熏肉制品赤麂腿45斤、野猪肉5.4斤、雉鸡0.4斤。

城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3,2020年1月27日,湖北省枣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枣阳市王城镇个体工商户田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熏制的猪獾子制品4只。枣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4,2020年1月2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在联合森林公安等部门检查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中,发现一辆货车内装有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苗某活鱼店购进的冷冻野246只(约432.8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2020年1月30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欧某在黄泥井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肉。现场查获野猪肉31斤、野猪内脏5斤,货值金额约1200元。

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扣押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6,2020年1月3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舆情监测获知,白云区江村农贸市场有人偷卖野生动物。在售卖野生动物嫌疑人出租屋内查获一批野生动物,由林业公安部门予以查扣并将嫌疑人带走调查。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吊销广州市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档口转租经营者汤某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7,2020年1月31日,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新桥村居民何某住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野生黄狼、猪獾、野兔冻体各一只,野生鳝鱼、甲鱼若干,合计50余斤。

罗田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封存,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销毁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8,2020年2月1日,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对阿尔乡镇洪旭商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鹿肉25袋、狍子肉9袋、野猪肉10袋、红嘴鸭8只。

彰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9,2020年2月10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中,发现巴州区康荣腌腊制品行姜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赤麂5边12.4公斤、獾3只9公斤、野猪腿1只6.4公斤。巴中市局、巴州区局联合公安部门连夜对当事人加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又查获赤麂21边48公斤、獾39只130公斤、野猪腿6只野猪肉6块61公斤,共计266.8公斤。

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0,2020年2月11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林业部门对祁阳县顺意海鲜水产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大黄62条(活体)46.5公斤、乌梢蛇44条(活体)28.5公斤,共计75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祁阳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野生动物进行封存,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关键词: 新冠肺炎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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