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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出郧阳区?有特殊出行需求怎么办?最新消息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5 13:06:49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940
导读

为遏制疫情传播,管控仍在加强。目前,怎么看病就医?怎么离郧?怎么返郧?群众普遍关心。根据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为此,记者进行了系统梳理,便于大家全面了解现有出行政策。

为遏制疫情传播,管控仍在加强。目前,怎么看病就医?怎么离郧?怎么返郧?群众普遍关心。根据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为此,记者进行了系统梳理,便于大家全面了解现有出行政策

一、宅在家中最安全。

宅在家,最安全,贡献大!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广大市民朋友们在防控疫情的紧要关头千万不要麻痹、不要侥幸,擅自聚集、无故外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同时更是对他人、对社会公共健康不负责任!请大家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感谢市民朋友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目前的交通管制情况。

我区实行了最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除保障“六类车辆”、“四类人员”、“三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外,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处于停运状态。城区、乡镇、村、组之间道路实行封闭管理。各村、组对外应急通道由专人值守,保障特殊车辆和特殊需求的人员通行。

三、周边县市区通行政策是什么情况?

与我区接壤的县市区均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际、县际交界处设卡,除特殊允许通行车辆、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劝返。

四、允许通行的“六类车辆”“四类人员”“三类物资”具体是哪些车辆和人员?

“六类车辆”是指:公务用车;货车;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医护人员乘坐车辆;持有“省、市、区指挥部”通行证车辆;“省、市、区指挥部”批准临时通行车辆。

“四类人员”是指: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从事抗疫公务人员;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保障基本生活工作人员。

“三类物资”是指: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水电油气、粮油蔬菜、养殖饲料、春耕物资等。

五、非新冠肺炎(含疑似、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买药就医人员通行怎么办?

乡镇患者首先到本乡镇卫生院买药就医,确有需要转到区级医疗机构买药就医,当地卫生院不能提供救护车的,由患者自备车辆,乡镇卫生院出具《转诊证明》,提供患者基本情况、病情、行车路线、陪护人员等信息,报本乡镇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由乡镇防控指挥部传真至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办公地点位于区信访局一楼)批准同意,方可通行。符合“120”接出诊条件的,拨打120急救电话。

对确需到十堰市主城区医院就医的,由区级医院安排救护车运送。对确需到十堰市主城区买药,经区级医院出具证明、市内医院(药店)同意,由购药者自备车辆,向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申请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出行。

患者在本乡镇卫生院就医结束的,凭当地卫生院《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返回;患者在市级、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结束返回的,由医疗机构在《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上注明患者返回路线、人员和车辆等信息,及时分别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统一调度患者车辆通行。

六、滞留省外郧阳籍人员回郧怎么办?

目前只允许自驾返郧。申请人可在郧阳网上下载填写《返郧人员申请表》(附件1),由滞留地卫生健康机构出具健康证明,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报所属单位或村(社区)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审核后,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盖章批准后可以返郧。返郧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在外人员返郧申请表》(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途经封控卡点交验登记,检测体温正常后放行。

回郧人员一律隔离14天。滞留外省郧阳籍人员返回进入郧阳区时,由所属单位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负责宣传相关政策、征求返回人员意愿后,统一接送到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免费食宿)或郧阳宾馆(自费食宿)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

七、滞留在郧人员返汉怎么办?

目前只允许自驾车返回武汉。申请人可在郧阳网上下载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附件2)后,向武汉当地单位或社区(村)提出申请,取得郧阳区区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离郧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情况》(附件3)、武汉市区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填写《离郧返程承诺书》(附件4),经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身份证及上述材料,途经封控卡点时交验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到达目的地后,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八、区内各乡镇、郧阳区与省内除武汉外的其他市(州)、各县市区能够互通吗?

原则上区内各乡镇、郧阳区与省内除武汉外的其他市(州)、各县市区是禁止流动的。

特殊情况确需流动,在本乡镇内流动的,由乡镇防控指挥部批准;区内跨乡镇流动的,由所在地村(社区)、乡镇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并报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批准;区外省内流出的,申请人向目的地单位或社区(村)提出申请,取得区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离郧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情况》、目的地县(区)级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填写《离郧返程承诺书》,经郧阳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身份证及上述材料,途经封控卡点时交验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到达目的地后,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区外省内流入的,参照滞留省外郧阳籍人员回郧规定执行。

除规定通行或经批准通行的人员外,不接收、不放行未经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同意进入郧阳区的人员;从郧阳区出去人员原则上不得再返回郧阳区。

对经批准进入郧阳区的外来人员非防疫工作需要,一律隔离14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一律拘留10天。

九、出省务工人员怎么办?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人民政府通告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3号、第24号通告要求,目前各种出市、出省通道关闭,请大家耐心等待,待疫情解除后再外出,原则上区防控指挥部不予受理审批区内需出省务工人员。

如有特殊紧急迫切出行需求,必须取得目的地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准入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取得郧阳区区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离郧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情况》,签订《离郧返程承诺书》,经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审核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出省。

获得批准的出行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发地、目的地及途经地防疫规定,如遇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防控指挥部报告。

十、获准复工复产企业的人员出行怎么办?

员工一律不得自驾车上下班。有通勤车的,由企业安排通勤车向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发放通行证接送员工上下班,严控乘员数量;无通勤车的,由企业出具复工相关证明,向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定制车辆发放通行证接送。上班途中,人员只许上、不许下;下班途中,人员只许下,不许上,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蹭车”。车辆和员工防疫工作由企业和承运单位共同负责。

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须进入郧阳区的,参照滞留省外郧阳籍人员回郧规定审批放行。进入郧阳区时,由企业统一接送到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免费食宿)或郧阳宾馆(自费食宿)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经血检、CT、核酸检测正常的,再到企业上班。

十一、必须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通行怎么办?

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区域间快速调运。简化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农药、种子、化肥以及生产化肥所需煤炭、磷矿石、硫磺等原辅料车辆运输通行证办理流程,确保优先便捷通行。需在郧阳区内运输的货车,无需通行证明;需在十堰市内运输的货车,由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通行证明;需在湖北省内运输的,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需跨省运输的,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开通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通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

十二、群众有特殊出行需求怎么办?

可针对市公安局出台的《十堰公安110涉疫必应二十条》具体内容,拨打110求助,均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处置您的诉求。

上述政策如有变化,将及时对外公告。

区防控指挥部交通管制组办公地点位于区信访局一楼

咨询电话:0719—7233002、7233502

传真电话:0719—7233502

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地点位于区发改局原办公楼(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面)

咨询电话:0719—7233003

附件1:返郧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2: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doc

附件3:离郧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情况.doc

附件4:离郧返程承诺书.doc

(来源:郧阳网)

 
关键词: 疫情 新冠肺炎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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