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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和中华鳖不列入禁食名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6 08:36:01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336
导读

据央视网、中新网 野生动物“禁食令”出台后,牛蛙、中华鳖以后还能不能吃了?    中国水产官方微信号4日披露农业农村部官方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华鳖、

    据央视网、中新网 野生动物“禁食令”出台后,蛙、中华鳖以后还能不能吃了?

    中国水产官方微信号4日披露农业农村部官方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而牛蛙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这也意味着,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

    农业农村部4日发布通知指出,要根据《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将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作为渔政执法重点,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种、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要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也意味着,中华鳖、乌龟等不列入禁食名录。

    3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也就上述问题给出答案。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介绍,为进一步界定两栖爬行动物的管理,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以及农业农村部公告推广的水产新品种等作为划分依据,将列入上述名录的两栖爬行动物,明确由农业农村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也就是说,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类,以及蛙类中的牛蛙和美国青蛙两个引种,可以食用。

 
关键词: 野生动物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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