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为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防控措施指南。
一、农业生产方面
1.各地要根据实际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又要不误农时抓好春管春耕。南疆和东疆地区要在做好防控的同时,做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供应和流通,畅通物流配送,动员组织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抓好技术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冬麦田管和春麦、玉米、棉花等春季作物播种和设施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北疆地区要全力以赴抓好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调动和储备,做好春麦播种准备。
2.农户以家庭为单位,仅限在自己的田块作业,禁止跨田块作业和串门帮工,避免人员交叉接触。要分散作业,从事大棚生产的禁止扎堆;多人聚集工作的,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位于乡镇的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尽量聘用本地村民和返乡农民工,并做好登记。
3.各地要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方式,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进行远程技术指导。
二、畜禽养殖方面
4.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入场,生产车辆进出严格消毒。建立集中采购制度,尽量减少场内人员外出,建立人员健康情况登记台账,落实返场员工排查管控要求。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卫生清洁,保持空气流通,规范工作秩序,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场内及周边消毒灭源,消除疫情隐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保障疫苗等防疫物资正常供应。突出加强春季易发、高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提高场内非洲猪瘟自检或送检频次,对病死动物运输和疫苗配送车辆,应强化运前运后清洗消毒。对检疫员、防疫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员等,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积极协调做好蜜蜂春繁和蜂农转场工作。
6.不得从重点疫区购买仔畜雏禽、饲料及原料等。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必须经过检疫,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尽量避免经过疫情高风险地区。
三、农资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
7.要推动农资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和供应到村到户,从事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畜禽饲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运输工作的企业,要加强产销对接,创新开展网上销售、线下配送模式,引导农户通过网上下单、线下“点对点”配送,努力保证农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满足生产需求。从事收购、运输、销售畜禽等农产品的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8.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重点岗位职责。要落实关键环节质量安全防控措施、基地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和消毒制度、动植物病虫害监测制度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9.企业要备齐生产原辅料、职工生活物资(食宿)、能源物资和防疫物资;建立防疫物资采购货源渠道,确保所需物品供应及时不间断。
10.各地要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积极宣传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鼓励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要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农资,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1.农村户用及公共卫生厕所,要做到每日清扫及消毒,粪便可用漂白粉、生石灰等覆盖,对储粪池周边要进行消毒。粪污处理人员应加强卫生安全防护,配置防护服和卫生消毒设施,粪污转运要有密封措施。对农村生活垃圾房、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点、生活垃圾清运车、农村生活垃圾压缩站等要每日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做好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严防废弃回流。
12.要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不乱丢生活垃圾、不乱倒生活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堆柴草和农具,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乱丢用过的口罩,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要及时清理户内外杂物、瓶瓶罐罐等,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疾病传播。同时,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减少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风险。
13.各地要强化农村场镇管理,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的防疫管理,在做好日常防控措施、防止群体性聚集的基础上,引导管理者和经营业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室内外经营摊点卫生清扫和消毒灭菌工作,防止蚊虫孳生,预防疾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