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四川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
3月20日上午,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筱柳,四川省委外办副主任张涛,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世贵,成都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叶卫翔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副主任袁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康明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有哪些重要内容,川报观察记者为你梳理:
对所有境外来(返)蓉人员实施全流程集中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
据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刘筱柳介绍,目前,所有经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交通工具来(返)蓉的人员实施全流程集中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
具体来看——
对于从日本、韩国、意大利、伊朗、法国、德国、美国、西班牙、瑞士、瑞典、英国、荷兰、挪威、比利时、奥地利、丹麦等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入境来(返)蓉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上述国家旅居史的入境来(返)蓉人员,一律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集中到指定酒店,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目的地为成都市的,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市)县接到指定地点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经严格评估,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目的地为省内其它市(州)的,由目的地市(州)指挥部接回实施14天医学观察;目的地为省外的,由成都市指挥部报省指挥部将旅客相关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对于从非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入境来(返)蓉人员一律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集中到指定酒店,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目的地为成都市的,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市)县接回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它市(州)或省外的,由目的地市(州)指挥部接回实施14天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参照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入境来(返)蓉人员管理。
境外来(返)蓉人员在隔离期内产生的住宿费、餐费自理。检测和医疗费用实施分类处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未购买商业保险的,成都依照国家部委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医疗费用个人支付,若经认定属于困难人群,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境外来(返)蓉人员应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入境人员 成都这样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
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刘筱柳对成都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的细节进行了解答。
刘筱柳介绍,全流程,就是全过程、全范围。全过程是指境外入境人员从登机开始到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全过程中,成都都会对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持续的健康筛查和防控管理。
全范围,指的是无论是直接从成都口岸入境,或者是通过其他的交通工具,包括公路、铁路、自驾等方式,以及通过社区排查出的其他方式,中转到成都的所有境外来蓉人员实施全范围的健康监测和防控排查。
具体而言,“全流程”分为几个环节:
一是收集信息。乘客从境外登机之前,成都会通过航空公司收集乘客的相关信息,包括值机登机信息、航班到港信息以及乘客的健康信息。
二是体温检测。航班到港后,分别在机舱内与入境大厅对乘客进行两次体温检测。
三是人员转运。对于海关检疫检测中身体有异常状况的,按照防控标准直接送往指定医院和指定隔离点。对于海关检查排除异常的,一般暂无异常的人员,由专车统一送至在市内设立的指定酒店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四是核酸检测。对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的乘客都将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类处置。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按规程送指定医院诊治,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全部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常驻地为成都市的在所在区(市、县)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市外的进行受控转运和目的地观察,如果没有目的地的就在成都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
五是隔离观察。这个环节中,对于以往14天有高风险国家旅居史的入境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对于非高风险国家的入境人员经过评估以后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截至3月18日24时
动态服务入境抵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共计1218人
据成都市政府副市长刘筱柳介绍,成都通过收集信息,精准排查,确保入境抵蓉居家隔离对象及时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范围。坚持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充分宣传政策、交流责任义务,不贴封条、不安监控,尽量满足入境人员合理需求。各区(市)县制定入境抵蓉人员社区接收、进入小区、居家隔离及后续服务全链条、无缝化服务管理工作流程。
对入境居家隔离人员按要求建立居家隔离观察日志,制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联系卡,安排专人服务,进行健康监测,每天跟进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对擅自离开隔离场所的人员及时劝阻。
截至3月18日24时,我们动态服务入境抵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共计1218人。
下一步,成都将招募懂外语言、善交流沟通的志愿者联合法务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伍,对入境抵蓉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针对中外居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及时解答回应。力争通过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确保入境人员居家隔离住得好、住得暖,隔“疫”不隔心。
成都海关再次提醒:侥幸逃避检疫恐将面临牢狱之灾
发布会上,成都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叶卫翔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入境时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卫生检疫措施,这既是对本人和家人健康安全的保护,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海关检疫,不仅要承受舆论的谴责,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据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意见》,实施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铁路成都局:14天内有入境纪录旅客,坐火车全程管控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副主任袁峰介绍,铁路部门对入境后转乘旅客列车的人员进行全程管控,防止脱管、失管、漏管,以便目的地政府顺利接手,对其采取后续措施。
进站时严格查验。车站发现持护照14天内有入境记录的旅客购票、进站时,交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体温检测正常、无症状的放行进站乘车。异常的,交地方留验站做进一步检测排查。
上车后,实行柔性管理和服务,将其安排在预留的隔离席位,并督促其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车厢内活动,饮食饮水由专人提供;同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巡视,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按照铁路发热旅客处置预案,在前方设有留验站的车站移交当地卫生部门处置。
到站后规范交接。客运车站提前通知目的地车站政府专管人员做好接收准备;入境中转人员到达目的地车站后,站车办理交接,由车站工作人员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出站,在指定区域完成路地交接;随后,铁路部门还将组织对列车和车站进行消毒。
双流机场:国际(地区)进港航班降至每天不足10班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康明透露,疫情发生后,双流机场的国际(地区)进港航班量从之前每天60多班降到现在每天不足10班。
除每周还有一班韩国首尔直飞成都的航班外,目前与其他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都没有直飞航班。
近期避免非必要国际旅行 紧急情况联系12308热线
对仍在海外的我省人员,四川省委外办副主任张涛建议:仍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的我省人员,密切关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发布的官方提醒,近期避免非必要的国际旅行,遵从世界卫生组织和专家建议,遵守所在国疫情防控措施,减少移动,加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如在当地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自觉居家隔离并联系医院进行专业咨询和治疗。
如果是先期已订好回国机票的我省人员,建议密切关注国际航班情况和有关国家入出境管制措施,避免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