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福建省财务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宣布《2020年海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试点计划》,进一步扩展试点范畴。
依据试点计划,海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重要面向宁德(蕉城、霞浦、福安、福鼎)、福州(连江、罗源、福清、长乐)、莆田、泉州(泉港、惠安、石狮、晋江、南安)、漳州(龙海、漳浦、东山、诏安)、平潭的海产养殖专业户、合作社或企业养殖的海产。
保险期为4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时代为准。保险费为65元/份,此中省级财务补助总保费的20%,在此基本上,市、县两级财务以不低于总保费的10%赐与补助。在保险时代内,当保险标的地点投保地舆区域遭受台风时,保险人按商定负责补偿。补偿金额依据保险时代内产生最年夜的一次台风事务所对应的补偿尺度进行赔付。(出处:福建日报 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