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卫健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健康相关产业行业监督检查(第3号行动)的通知》精神,防止复工复产企业发生聚集性疫情,近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辖区内的涉水产品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针对涉水产品的特殊性和品种的多样性以及在疫情中的作用,卫生监督员要求企业全面落实国务院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及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指导,在完成测体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等基本规程的同时,必须提高疫情防范意识,高度重视涉及饮用水产品的安全有效,预防粪—口途径传播。结合我市仅有的3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监督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疫情组织机构建设、疫情防控责任、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控、生产操作流程控制点、防控应急预案等五大方面监督指导意见,并对企业工作台面的清洁消毒、隔离区域设施设置、从业人员体温异常等26个关键点给予了详尽指导。 此次“蓝盾三号”行动共出动监督人员12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台次,下发监督意见书3份等。督促各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严抓细科学规范生产环节,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牢牢把握产品卫生质量,让企业顺利生产出更好的涉水产品服务于社会。至此,锦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健康相关产业行业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涉及饮用水生产产品企业检查力度,慎终如始,严格把关,做到疫情不结束,卫生监督不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