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贡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向一起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该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尸体已进行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当事人被处以151560元的罚款。
据介绍,1月29日,大安区市场监管局牛佛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金通农贸市场一水产经营店的冰柜内存放有已加工完成(去毛、剖杀)的野鸡、斑鸠和山猫等野生动物制品24.86公斤。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已办理完毕。经司法鉴定,该案所涉及的动物为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随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结合“春雷行动2020”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各类市场监管力度,严查非法出售、购买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自贡自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已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经营案件8件,查获野生动物2500余只、野生动物制品13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