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宗宽 通讯员 王勇 张宇
4月1日,记者从洛阳市农业农村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4月1日起,洛阳市黄河流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切实有效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
根据2020年禁渔期通告,洛阳市黄河流域禁渔期自2020年4月1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止,为期三个月。黄河禁渔区涉及洛阳市境内黄河干流,洛河、伊河等主要支流及小浪底、西霞院、故县、陆浑等水库区域。禁渔期内,严格落实“船靠岸、网封存”要求,全面禁止除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确保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黄河鱼”。
2018年,国家在洛阳市黄河小浪底首次启动实施黄河流域性禁渔,今年是第三个禁渔期。近年,洛阳市通过实施禁渔制度、开展增殖放流、禁渔巡航等活动,严格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犯罪,对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洛阳市渔业、公安等部门将开展渔政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鱼,使用绝户网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严禁水产市场、饭店等销售、收购、经营、加工、运输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