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获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5期)。该局近日组织抽检了羊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蛋及蛋制品、罐头食品7类食品3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3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公告显示,北京福恒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龙坎黄村店)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称雷州市神龙罐头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忠凉路店经营的冰糖芦荟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悉,氟苯尼考是一种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但产蛋家禽禁止使用氟苯尼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235公告)规定"家禽(产蛋禁用)",即鸡蛋中不得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未规定允许使用,即表明罐头食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中国食品安全报网记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