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李焕坤 通讯员舒霞 李夏同
4月3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与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举行供水服务签约仪式,在仪式中双方代表签署了《广州市南沙区供水服务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规定,南沙区政府与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将协同整合和优化配置全区供水资源,最终实现”同城、同网、同质“目标,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30年。
记者从《协议》中看到,双方将协同整合和优化配置全区供水资源,达到供水产业集约化、供水水质优质化、供水服务均等化、供水运营专业化,最终实现”同城、同网、同质“目标。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并与南沙区第二水厂同时启用具备全项目水质检测资质的高标准水质监测实验室。
在水价方面,《协议》规定,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并且按照用水类别和用途实行分类管理。南沙区政府同意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有权限的物价主管部门依程序确定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保证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和依规合理收益。
同时,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或者着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适时关闭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水厂取水口,或者根据供水安全需要配合调整该水厂取水口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