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
对海南而言,60%以上的人口是农民,80%的土地在农村,农村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力量,农业是必须着力做优做强的主导产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是关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色。部署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三农”现代化进程,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既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举措。
在自贸港建设中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落实中央总体部署,做实乡村振兴基础工作。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为此,海南要做强做优热带高效农业,建设热带水果花卉基地、水产养殖与海洋捕捞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等,实现产业兴旺。要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生态人居品质,弘扬特色乡土文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点”到“线”向“面”发展,全面融入全域旅游建设,实现生态宜居。要深入挖掘海南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乡风文明。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实现治理有效。要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农民收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得感,实现生活富裕。
二是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用好乡村振兴工作优势。借助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以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为重点,借助自贸港平台政策优势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要加快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和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好种业国际贸易中心和南繁科技城,发展面向“一带一路”地区的种业贸易。要发挥科研机构作用,高标准创建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积极推动琼台农业合作交流。
三是立足发展实际,突出乡村振兴工作特色。坚持走以热带农业资源为依托,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特色基础上实现高效。要走现代生态农业之路,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的样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作为转型升级的出发点、落脚点,抓好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和生态保护,实现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要促进农业与全域旅游结合,持续推进农业和旅游的深度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引进国内国际著名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比值,全力推动海南农产品品牌化发展。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努力形成规模效益。要着力培育示范合作社、共享农庄、重点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分散生产转向规模经营,实现生产组织现代化。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基本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用基层党组织建设来统筹农村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落实好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二是制度保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支持保护、农业科技合作、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等方面加以创新与完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在全省推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经验。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积极扶持小农户,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完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等途径,帮助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
三是治理保障。把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坚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分层次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一核两委一会”海南乡村治理结构。推动村中事务从“我说你听、我定你办”变成“大家定、大家办”,从“为民做主”变成“由民做主”,推动形成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要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协助解决农村各类社会治理和民生难题。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协商会的职能定位、相互关系、运行机制、制约机制,使“一核两委一会”治理结构更加成熟和定型,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治理品牌。通过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海南越来越多的乡村,山清水秀、村美人和、生机盎然。
(作者系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省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