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谭红、王琴红报道:2020年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4月14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了实现“水上无捕捞渔船、水中无违规网具”的禁渔工作目标,在众志成城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江西将组织力量扎实有效开展禁渔期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非法捕捞,一律依法顶格处理。
《全省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部分截图根据安排,从2020年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在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江西将依法惩治电力捕鱼、机械吸螺扒螺、机动底拖网、定置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禁渔区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坚决扫除涉渔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未经批准采捕天然水产苗种;对查处的非法捕捞等案件一律依法顶格处理;确保禁渔秩序良好、渔区社会稳定。
据悉,为加强禁渔期管理的组织领导,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江西成立厅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禁渔期制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禁渔工作,禁渔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执法管理组。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禁渔水域的四个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应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相应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