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划定(收罗看法稿)
为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行动,保障动物产物质量平安,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有关请求,农业农村部制订如下划定。
一、养殖者应用自有举措措施装备自行配制饲料(以下简称“自配料”),供自有养殖动物应用的,应遵照本划定。
二、养殖者对自配料出产进程平安和产物质量平安承担主体义务,接收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分监视治理。
三、养殖者不得对外供给其出产的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赁举措措施装备等方法对外供给饲料产物或配礼服务。
四、养殖者出产自配料应遵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关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限制性应用划定,除本地有传统应用习惯的自然植物原料(不包含药用植物)及农副产物外,不得应用我部颁布的《饲料原料目次》《饲料添加剂品种目次》以外的物资出产自配料。
五、自配料出产中应用的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混杂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杂饲料和浓缩饲料应为正当饲料出产企业的及格产物,并按其产物应用阐明和留意事项应用。
六、养殖者出产自配料应遵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饲料添加剂平安应用规范》有关划定,不得在自配猜中超越实用动物范畴和最高限量应用饲料添加剂。
七、除农业农村部答应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进程中应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外,自配猜中不得添加兽药。养殖者为防治动物疾病,须要经由过程混饲给药方法应用兽药的,要严厉依照兽药应用划定及法定兽药质量尺度、标签和阐明书购置应用,兽用途方药必需凭执业兽医处方购置应用,要树立用药记载轨制,严厉履行休药期轨制。
八、养殖者出产自配料应该严厉遵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制止性划定,严禁在自配猜中添加禁用药物、禁用物资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资。
九、自配料原料、半制品、制品等应该与农药、化肥、化工有毒产物以及有可能迫害饲料产物平安与养殖动物健康的物资等坚持平安间隔,并采用有用办法避免交叉污染。
十、用于出产反刍动物自配料的举措措施装备不得与其他动物自配料出产举措措施装备共用。反刍动物饲料不得添加乳和乳成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十一、自配料产物应合适《饲料卫生尺度》及有关法令律例和规章轨制明白的质量平安划定,质量平安分歧格的产物不得在养殖中应用。
十二、养殖者不得委托饲料出产企业或其他单元和小我出产含有兽药(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进程中应用的抗球虫和中药类兽药除外)的饲料产物。
十三、发明养殖者出产自配料违背上述划定的,县级以上饲料治理部分责令其结束从事自配料出产运动,并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增强食物等产物平安监视治理的特殊划定》等有关划定处分。发明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十四、本划定自 起施行。(出处: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