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
万千鱼仔在腹中
3月1日起至6月30日
是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
在此期间
所有河段禁止一切捕捞
进入禁渔期后,毕节纳雍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全力维护生态安全。近日,居仁派出所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4名,查获电瓶2个、网兜2个、电筒4个,河鱼五斤。
2020年4月15日22时许,居仁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巡逻至路咀社区以物村河边时,发现河里有几束电筒光亮,怀疑有人在河里捞鱼,随即便在一旁蹲守。
经审讯,4人均对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压比家庭电压220伏要高得多,凡是被高电压击到的鱼、鱼卵基本活不下来。即便能够活下来,鱼的身体机能也会发生改变,要么不能繁殖,要么繁殖出来的鱼是畸形。当电流通入水里后,还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从而导致水生生物窒息而亡,腐烂变质,严重的更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从而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自觉保护有限水生物资源,自觉遵守禁渔期内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撒了渔网,落入“法网”。
23时,民警当场查获正在用电瓶、渔网等捕鱼的嫌疑人杨某立、杨某旭、杨某林、杨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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