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通市海安法院履行法官刘兴海辅助被履行人将一池鱼全体卖出,促成案件美满执结。
2019年,海安某饲料公司与罗某因平易近间假贷胶葛诉至海安法院,经调停后告竣还款协定。因罗某未能实时实行还款协定中的8万元欠款,饲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履行。
履行法官刘兴海起首对被履行人实行收集查控,发明被履行人名下除1万元银行存款,并无其他可供履行的财富。颠末多次沟通访问,刘兴海得知被履行人罗某在年夜丰承包了一片鱼塘,待蒲月份鱼苗成熟即可变卖,用于了偿欠款。在刘法官的沟通下,申请人与被履行人告竣一致,商定蒲月份将鱼塘中的鱼进行变现处理,所得金钱用于了偿申请人。5月10日,刘兴海带着四名干警来到年夜丰,实地考核鱼的品种、数目、重量,在确认打鱼工人、买鱼人、运输车均已到位的情形下,决议第二天开端卖鱼。
5月11日上午,刘兴海带队早早来到现场,颠末前期充足预备,卖鱼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打鱼工人分为两个小组,一组负责将鱼塘里的鱼拉网、分拣;一组负责称重,过磅后装车运输。晚六点,打鱼工作基础接近尾声,刘兴海与被履行人、买鱼人一路查对账目,在结算了打鱼工人的工资、车辆运输等用度之后,法院收取了当日卖鱼金钱7万元进法院履行款专户。(出处: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