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多亏了你们之前的协调,我公司才能顺利复工复产。”日前,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时,某水产公司负责人对该院在疫情复工复产期间的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此前,东山县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曾前往东山县某水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叶某的监视居住地,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法律帮助,依法保障会见权利,协调联系口罩生产企业,优先为员工提供疫情防护用品一万余份,帮助该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因为疫情的特殊情况,东山县检察院在疫情期间,组织走访了辖区多家水产生产企业,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帮助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企业联系口罩等防护用品,畅通企业生产秩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我们坚持将服务保障理念贯穿检察全过程,从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服务保障水产企业,当好服务保障企业的‘护渔人’。”经办检察官介绍,东山县检察院致力于发挥检察法治保护优势,全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良法治环境。
据了解,东山检察院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意见》的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成立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工作顺利开展。
东山检察院围绕海岛县第一大产业——水产业,开展“蓝蓝行动”,以“检察蓝”为基础,以“做优做专”服务水产企业为目标,发挥检察法治服务优势,从海洋环境及水产企业的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形成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刑事犯罪打击、海洋公益诉讼和参与海洋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力打造服务保障海洋水产企业的特色工作。
首先,东山县检察院以检察行动为引领,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渔业水产企业生产海洋资源。
“我们开展守护海洋专项行动,突出公益诉讼+生态保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东山县检察院负责生态检察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为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东山检察院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对破坏海洋环境的部门加强整治,对发现在渔业生产保护区,部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向海洋与渔业局等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及时履职,从源头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生产资源。
同时,东山县检察院加大打击破坏海洋环境犯罪力度,率先在漳州海警局东山县工作站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打击盗采海沙、非法捕捞等海上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共计办理非法采矿等破坏海洋环境资源案16件,其中立案监督非法捕捞案4件、非法采矿案2件。
此外,东山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企业交流与合作。如,通过澳角村优秀的水产微商企业优势,创建检察服务新平台,在澳角村设立“服务水产企业与海洋环境保护检察联络点”,在第一线做好亲民式的服务保障水产企业工作。
“截至目前,我们已帮助一家电商与福州某餐饮公司达成300余万元人民币的商业合作。”联络点检察官介绍,东山检察院深度融合检察业务工作,联合中国银行东山县支行,为水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及金融服务,体现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在澳角村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场宣传,协调银行在伏季休渔期为优质企业提供低息资金,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资金流通。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企业办理相关金融事务。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许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