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一则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桂林一批酒店,饭店,餐饮店被点名
这些项目不合格
全文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在生产领域抽取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56批次;在流通领域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等共507批次;在餐饮领域抽取餐饮食品等共35批次,总计598批次,合格批次587批次,不合格批次11批次,不合格率为1.84%。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143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69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酒类1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果制品9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保健食品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速冻食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婴幼儿配方食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产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蜂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桂北大道东舜北金广场2层全州县万豪大酒楼使用的餐碟,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二)兴安县兴安镇双灵路100号一楼兴安县一家之煮饭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三)荔浦市荔城镇滨江路1号(荔浦县蓝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二楼)荔浦市望海楼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四)荔浦市荔城镇滨江新城B区(金凤凰大酒店一、二楼)荔浦市状元楼饭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五)阳朔县阳朔镇西街口(益田西街C20、C30号商铺)阳朔县小龙坎火锅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六)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西侧、公园北路北侧临桂万达广场3F层3060、3100号桂林市临桂区蜀姐餐饮店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七)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160号平乐县新金龙新安酒楼使用的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八)阳朔县阳朔镇抗战路14号阳朔县乐乐来超市丁厄店销售的瑶山红茶,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
(九)阳朔县阳朔镇抗战路14号阳朔县乐乐来超市丁厄店销售的昭平毛尖茶,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
(十)临桂区两江镇省道306线北侧(原两江派出所)临桂景亮百货超市销售的高山绿茶,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
(十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55号一、二楼平乐县联华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昭平毛尖茶,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
以上产品的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并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乙酰甲胺磷
乙酰甲胺磷是种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蔬菜、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害虫。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来源: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