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集中监管仓以公共集中监管仓、企业集中监管仓、第三方集中监管仓相结合的方式设立。公共集中监管仓通过政府采购设立,由属地政府管理;企业、第三方集中监管仓参照公共集中监管仓要求管理,由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由企业管理,政府监管,“监管仓总存储容量6.4万吨,能满足浙江省冷链食品监管需求。”
12月4日,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部署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和集中监管仓建设,强调“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均不得上市销售。浙江省集中监管仓内景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全流程管理,浙江26日起还将开展“四个不得”专项整治,对生产企业、农批(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冷库开展“七查”:“浙冷链”溯源码赋码;“三证”是否齐全准确,信息与货物情况是否相符;库存货物数量是否与“浙冷链”系统一致;经营者是否利用损耗、自用方式替代扫码出库;第三方冷库是否查验货主信息和留存“三证”证明;超市是否应入尽入“浙冷链”系统,是否专区、专柜销售;餐饮单位从省内购入的进口肉类、水产是否有“三证一码”,从省外购入的是否有“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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