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我市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及八大典型案例。据了解,自今年7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15起涉渔案件,案值404.13万元,其中超六成案件为虚假宣传案。本次发布的八大典型案例中,有7起为虚假宣传案,1起为涉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
【数据发布】
“线上+线下”全面检查监测
7月初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牵头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统计显示,截至1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各级行政审批部门积极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774户市场主体进行登记事项变更,对235户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依法予以注销;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小作坊864家次,排查商超及餐饮服务主体2579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1人次对农贸(批发)市场进行线下暗访巡查254家次,利用智慧监管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农(集)贸市场2556家次;对监测到的44730条涉及“长江禁渔”的广告信息逐一核查;利用智慧监管系统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交易信息监测排查99499家次,人工甄别监测涉渔网络经营主体36182家;立案查处15起涉渔案件,案值404.13万元。
【典型案例】
1.中华鲟、长江鮰鱼上菜单?
7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组织梁溪区局执法人员对某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店内鱼槽上贴有“中华鲟88元/斤”“长江鮰鱼49.9元/斤”等字样,菜单上亦有“中华鲟”“长江鮰鱼”等菜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中华鲟”进货票据及人工养殖证明,提供的“长江鮰鱼”进货单据则标称为“清江回鱼”。
经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中华鲟”实为西伯利亚鲟(或其杂交种),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长江鮰鱼”实为斑点叉尾鮰(又称美洲鲇)。
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起至案发,共销售虚假标称的“中华鲟”“长江鮰鱼”101533.5斤,销售额361.7万余元。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网店非法销售长江刀鱼制品
涉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被依法查处
6月30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江阴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平台网店内销售有“新品泰渔记手工鱼馄饨江阴特色刀鱼馄饨4合1高端礼盒装”产品,其中宣称该产品原料“选用初春从海里洄游到长江的刀鱼”,并标注“生产日期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0日”。
经调查核实,上述产品原料系采购自江阴市某水产品公司销售的长江刀鱼,涉嫌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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