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它们也将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以及食品安全。
近日,农业农村部就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印发通知。农业农村部决定2021—2023年连续三年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列入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哪些行为重点整治目标?
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
具体如何整治?
1、有奖举报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关部门将在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具体号码可查看当地农业农村部通知)
2、重点查处“擦边球”
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提示:这类制剂、假兽药常常用“擦边”的名称混淆视听,误导农友购买,因此各位农友若是看到打着“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称的兽药,一定要留一个心眼,这类产品极有可能是假冒伪类兽药,为了逃避兽药监管才使用这种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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