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温丽芳 通讯员 田智慧)日前,阳泉市郊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刘某违反阳泉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于去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违规储存、销售进口冷冻水产品,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刘某,男,汉族,1990年9月生,河北省曲阳县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经营商户: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心,严格遵守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时期采取的各项措施,不要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