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个别地区
发生家庭食用河豚鱼、海母
引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春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
警惕食用河豚鱼、海母引发食物中毒
河豚鱼
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
广大消费者切记
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
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
加工的河豚整鱼
海母,又称水母
无脊椎浮游动物,已知约有200种。据近日广东省食用海母引发疑似中毒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海母可能存在毒素而引起口唇发麻、手脚麻痹、四肢无力、头晕等疑似中毒症状。
建议广大消费者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
不要食用海母、野生蘑菇、
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
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存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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