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享资讯 » 今日热点 » 正文

嘉陵人民检察院办理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注重凸显三个效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9 11:50:38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758
导读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采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模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大力保护辖区生态资源。截至目前,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件6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采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模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大力保护辖区生态资源。截至目前,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件6人,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01.注重统一起诉标准,凸显法律效果  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渔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商,统一辖区法律适用标准;对内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诉讼规则进行程序把关,灵活选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加快审查起诉进程,较好地凸显了惩罚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法律效果。  02.注重适用微罪不诉,凸显社会效果  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高检院提出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检察观念,在办理上根据案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以及危害后果)、主观恶性(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自首、坦白等情节)、现实表现(调查了解、品格考察)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界定是否适用微罪不诉,对处于可诉与可不诉之间的则作出不诉决定,较好地凸显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社会效果。  03.注重引导修复资源,凸显生态效果  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宣讲环境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力度,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自觉修复遭受破坏的水产品资源。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公益诉讼部门适时介入,共同肩负起检察机关保护环境资源的责任。在办理的此类案件所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的感召下,均实施了增殖放流行为,共向嘉陵江水域投放鱼苗数万尾,较好地凸显了修复水产品资源的生态效果。  
 
(文/海产品)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海产品原创作品,作者: 海产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haichaninfo.com/news/show-8457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