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增强养殖刀鲚治理的通知》(农办渔〔2021〕7号)请求各地规范养殖刀鲚出产治理,共同增强市场发卖监管,使之成为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的标记性工作。
为贯彻落实该《通知》有关请求,5月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的通知》(农渔科函〔2021〕31号),进一步请求成立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规范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并组织做好刀鲚养殖单元集中核查工作。
《关于做好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的通知
农渔科函〔2021〕31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增强养殖刀鲚治理的通知》(农办渔〔2021〕7号)有关请求,进一步做好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崔和同道担负,设副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东海海产研讨所庄平同道担负,委员11名,任期5年,秘书处设在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专家委员会构成职员名单见附件1。
二、规范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为做好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制订了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规程(见附件2),对刀鲚养殖单元申请核查需具备的基础前提、申报流程、审核法式、标识治理等进行了规范。请各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分、有关单元在相干工作中履行。
三、组织做好刀鲚养殖单元集中核查。各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分要进一步进步对养殖刀鲚治理工作主要性的熟悉,积极组织本辖区内刀鲚养殖单元做好核查预备工作。请有关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分于5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需申请核查的养殖单元函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
接洽方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
接洽德律风:
010-59192938,59192925
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
接洽德律风:
010-65062080,85274842
电子邮箱:djyzjdba@163.com
附件:
1. 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构成职员名单
2. 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规程
附件1
刀鲚养殖单元核查与产物标识工作
专家委员会构成职员名单
主任委员
崔 和 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 会长/研讨员
副主任委员
庄 平 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东海海产研讨所 研讨员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全 安徽省长江水活泼物维护研讨中间 主任/传授
王海华 江西省海产研讨所 主任/研讨员
冯冰冰 江苏省渔业技巧推广中间 高等工程师
刘其根 上海海洋年夜学 传授
张显良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 会长/研讨员
陈年夜庆 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长江海产研讨所 党委书记/研讨员
陈丽纯 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 副秘书长/高等讲师
房金岑 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 研讨员
施永海 上海市海产研讨所 副所长/研讨员
赵 峰 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东海海产研讨所 主任/研讨员
徐钢春 中国海产科学研讨院淡水渔业研讨中间 中间副主任/研讨员
附件2
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增强养殖刀鲚治理的通知》(农办渔〔2021〕7号)请求,规范养殖刀鲚出产治理,增进财产健康可连续成长,现对养殖刀鲚的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社或小我等(以下简称“养殖单元”)履行核查与产物标识治理,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农业农村部组织各省对养殖单元进行核查,成立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实行相干审核,委托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承担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治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 养殖单元应持有有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应用的亲本和苗种具有正当起源,具备开展刀鲚养殖出产所需举措措施装备及技巧职员前提,养殖用水合适国度和行业尺度划定,饲料和兽药应用合适相干法令律例及尺度请求,养殖出产、用药和发卖记载规范完全,相干检测证实齐备。刀鲚苗种出产单元还应持有有用的海产苗种出产允许证(自育、自用海产苗种的除外)。
养殖单元申请核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二)亲本和苗种起源证实资料,苗种出产单元还需供给有用的海产苗种出产允许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及相干证实资料复印件;
(四)水质检测、产物质量平安检测陈述复印件;
(五)海产养殖出产记载、用药记载、发卖记载复印件;
(六)养殖单元及配套举措措施平面图,并附养殖模式和装备阐明等。
第四条 核查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实和评估等环节。资料审核,是指对申请单元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相干证实进行书面审核。现场核实和评估,是指对申请单元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以及养殖治理状态、现实出产才能等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
第五条 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接受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审。资料审核合适请求的,通知申请单元接收现场核实和评估。资料审核不合适请求的,通知申请单元15个工作日内弥补资料。
第六条 初度申请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治理应组织现场核实。核查构成员从专家委员会构成职员中随机抽取,每次3~5人。现场核实工作履行核查组负责制,组长由专家委员会指定专家担负。
第七条 现场核实工作应采用查阅、质询、验证等方法核实本规程第三条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用性,需要时核查组可根据实况录像、照片等相干资料进行审核。
第八条 现场核实停止后,核查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治理现场核实陈述报送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料审核、现场核实的情形,对申请核查的养殖单元进行综合评估,公道断定实在际出产才能,成果三年内有用。
第九条 现场核实结论分为经由过程、期限整改和欠亨过。
申请单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经由过程:
(一)不具备刀鲚养殖及产物标识治理请求的基础前提的;
(二)供给虚伪或者隐瞒主要事实文件、材料的;
(三)谢绝或者不共同检讨职员实行职责及其他干扰现场核实正常进行的。
须要申请单元期限整改的,核查组应对整改成果进行检验。可依据整改内容采取书面检验或现场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成果应在刀鲚养殖单元核查和产物标识治理现场核实陈述中记载。
第十条 对于资料审核、现场核实均合适请求的,或在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颠末验证合适请求的申请单元,经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天然日),若无贰言,颁布核查经由过程名单。
第十一条 养殖刀鲚产物履行同一标识治理,依照核查评估断定的出产才能按需制造可追溯二维码标识。养殖刀鲚产物所有包装(含最小单位包装)概况显明处应附带追溯二维码,可查询产物名称、养殖单元名称、苗种起源、出塘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 树立刀鲚养殖产物可追溯治理平台
(http://dyfish.cnfm.com.cn),开展养殖单元和产物挂号治理,实现相干信息查询和共享办事。经由过程核查的养殖单元要将相干二维码标识信息及出产记载、发卖记载等数据信息实时上传至治理平台。
第十三条 申请单元变革单元名称、法人代表、养殖单元信息(养殖面积、地址)等事项,应该在变革后30日内向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提出。
第十四条 申请单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核查经由过程成果,且3年内不予受理核查申请;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干部分依法依规处分。
(一)捕捞野发展江刀鲚混进养殖群体发卖的;
(二)相干产物质量平安检测持续两次分歧格的;
(三)隐瞒有关情形、供给虚伪资料或者拒不供给相干资料,拒不矫正的。
第十五条 申请单元对专家委员会有关审核和处置结论有贰言,可以向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提出申述,中国海产畅通与加工协会予以查询拜访处置。
第十六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出处:农业农村部)